易居(中国)营销集团扬州分公司1/ 9扬州公司2014年佣金激励方案(镇江万科沁园项目)易居(中国 )营销集团扬州分公司二〇一四年一月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围绕易居营销集团扬州分公司发展战略,优化人才激励模式, 统一岗位激励标准, 规范激励实施流程,倡导易居企业文化,尽显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此方法,以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适用范围1、本细则适用于易居(中国)营销集团扬州分公司万科沁园项目全体员工
2、本细则中开发商确认成销的标准:开发商签字盖章确认的《万科沁园项目成功销售确认书》
3、本细则中成销的标准:项目总监 / 事业部总经理签字确认的《万科沁园项目成销资料督导明细表》
第二章佣金激励实施标准2
1 常规项目2
1 定义一般指住宅、商办、别墅类(含联排、叠加、独栋)项目等平均单套总价在20 万以上的项目
2 佣金激励方式1、万科沁园项目易居(中国)营销集团扬州分公司2/ 9项目销售指标:本项目合同面积16
5 万平方米,预计当年上市量7
4 万平方米, 58599 万元
项目当年成销金额指标19216 万元,其中一季度成销金额指标5051 万元,二季度成销金额指标4721 万元,三季度成销金额指标4721 万元,四季度成销金额指标4721 万元
项目目前代理费率为0
万科沁园项目佣金激励标准:镇江万科沁园(联合代理)岗位指标代理费率佣金(成销金额比例)业绩确认佣金计提佣金发放基础年度发放节点发放比例发放时间项目总监完成0
014% 0
001% 成销成销开发商确认成销50% 季度代理费回款到帐50% 项目经理完成0
014% 0
001% 成销成销开发商确认成销50% 季度代理费回款到帐50% 案场经理完成0
024% 0
001% 成销成销开发商确认成销50% 季度代理费回款到帐50% 案场助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