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品生产安全年度检查工作计划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汇编食品生产安全年度检查工作计划本计划适用于对县区域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指南》监督检查对象: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根据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将根据不同监管要求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类开展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为 A、B、C 三级食品监管,小作坊实施四级监管,确定不同的年度检查频次
要求 A 级(高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四次、B 级(中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三次、C 级(低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二次
检查人员:由县局和检查对象所在地辖区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三、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一)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安排食品生产获证企业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 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 2
(二)临时安排检查县局、各食药监管所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上级工作安排以及行政执法的需要开展检查
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工作要求(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1
是否具有主体资格;2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3
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4
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5
索证索票、原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6
食品添加剂管理
使用是否符合要求;7
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8
是否建立并法律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二)做好检查记录不论是否发现违法情况,均应当场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