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施工控制要求 2014 年3 月 1 一、概述 路面基层是沥青路面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江苏省南京市河西南部地区道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江苏省市政道路及公路建设施工经验,对水稳碎石基层施工提出如下要求
二、一般规定 1、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基层压实厚度不超过20cm
采用集中厂拌混合料,采用摊铺机摊铺、压路机碾压的工艺施工
2、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用干质量配合比计算,以集料为100,水泥剂量外加的外比表示
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期宜在冰冻(-3℃~-5℃)到来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结束,并尽量避免在高温季节施工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1)配料应准确,拌和应均匀; (2)混合料摊铺应均匀,减少离析; (3)严格控制基层的压实厚度和高程,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4)应在混合料略大于最佳含水量约1 个百分点时进行碾压,直到达到振动击实试验确定的不小于98%压实度
5、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采用专用的粒料拌和机集中厂拌生产
施工中应尽可能缩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延迟时间不应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
6、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在施工中出现离析(粗集料集中)和开裂现象
对已经出现的离析和开裂应进行处理,直至将基层铲除重铺
三、原材料技术要求 3
1 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用于拌制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宜采用强度等级42
5 级的缓凝水泥
水泥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见表1
表1 水泥质量技术要求 2 试验项目 单位 技术要求 检测频率 细度 不大于 % 10 每200T 检测1 次 初凝时间 不小于 min 180 终凝时间 不小于 min 360 3 天抗折强度 不小于 MPa 3
5 3 天抗压强度 不小于 MPa 18
0 安定性 合格 SO3 含量 不大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