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中等职业学校音乐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音乐(140800)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三、基本学制3 年四、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序号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专业(技能)方向1声乐演员演员歌唱演员声乐表演2歌唱演员3器乐演奏员民族乐器演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器乐表演说明: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1 或2 个证书
六、人才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一)职业素养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音乐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理想
具有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掌握必需的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1
掌握音乐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知识
具有基本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唱谱及听音记谱能力
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具有基本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了解地域和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声乐表演1
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的基本技能
具备基本的合唱能力
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器乐表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