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 镇 卫 生 院 痰 检 点 设 置 及 实 验 室 操 作 规 程 卫办疾控发〔2 0 0 5 〕1 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乡镇卫生院设置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 0 0 4 〕7 8 号)的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设置及实验室操作规程》,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2 乡 镇 卫 生 院 结 核 病 痰 涂 片 检 查 点 设 置 及 实 验 室 操 作 规 程 在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的地区,通过在乡镇卫生院设臵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以下简称查痰点),方便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就诊查痰,以达到提高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缩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就诊延误和治疗延误时间,降低结核病传播的目的。 一、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负责辖区及周围乡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痰检工作。 (二)查痰点是结核病诊断的初筛单位,凡痰涂片阳性病人或痰涂片阴性但高度怀疑肺结核者需转至县级结防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三)镜检阳性的痰涂片2 日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确认,阴性涂片一周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的复验。痰涂片的转送方法可根据当地情况决定。 (四)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实验室须按要求做好痰涂片保存和各项资料的登记、统计管理工作。 二、查痰点的基本要求 (一)痰涂片检查点首先应做好实验室工作用房的准备,根据乡镇卫生院现有工作用房进行合理调整和布局。实验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按功能划分为操作区,用于痰涂片制备、染色,相对洁净区,用于镜检、登记等(见图1)。 3 ( A)供收集痰标本使用;( B)痰涂片制备;( C)染色池;( D)洗手池;( E)显微镜读片;( F)实验室登记和痰涂片储存 图 1:痰涂片检查实验室基本布局 (二)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查痰点实验室须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的水源、消毒、污物处理等一般检验条件。 (三)查痰点需有专人负责,技术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痰涂片检查工作(附表1)。 (四)查痰点需配备双目显微镜一台(含100 倍油镜)和紫外线灯;上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配备的染色试剂、登记本、检验单、玻片、痰盒等日常工作物品。 (五)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