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基础知识2009-08-13 16:01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共确定了“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共 13类、14 个文种
公文文种的选择根据:一是行文目的,二是发文机关的职权,三是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
经常出现的错误有:文种选择不当,混用文种,生造文种等
几种常用文种的区别: (一)请示与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
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
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
“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 施 的事 项 ;“报告”是本单位职责 范 围 内比 较重 大 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 的事 项
三是容量 不同
“请示”应 一文一事 ;“报告”可 多 事 一报,但 不得 夹 带 请示的事 项
四 是时间不同
“请示”应 事 前 行文;“报告”可 在事 前 、事 中 、事 后行文
五 是范 围 不同
“请示”一般 只 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 多 头 主送或越 级主送;“报告”可以 主送几个相 关的上级机关,其 他 上级机关也 可 以 抄 送
六 是处理不同
上级机关收 到 下 级的请示后,应 及 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 级应 在收 到 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 施 ;上级机关收 到 下 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 不答复,下 级不用等待 上级答复
七 是篇 幅 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