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小班艺术)年龄特点每个幼儿都有热爱美好事物的天性和学习艺术的潜能。艺术活动的情感性、愉悦性、形象性(听觉形象、视觉形象)、想象性、活动性等特点符合幼儿的思维水平和认知特点。由于幼儿的言语能力不足,艺术活动经常成为他们表达对周围事物认识和情感态度的方式与手段。幼儿需要在听觉、视觉、肢体运动及言语的充分协调下,获得艺术体验。幼儿对鲜明而有特点的节奏、音响和舞蹈律动具有浓厚的兴趣,节奏性活动是幼儿阶段主要的音乐活动。幼儿的发音器官稚嫩、尚在发育初期,听觉分辨能力的发展也是一个逐渐精细的过程,因此,他们开始歌唱时往往不易唱准音调,且音域较窄。幼儿阶段是音乐感受能力,特别是听觉能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应通过各种综合性艺术活动开发幼儿的音乐潜能。3 岁左右的幼儿美术创造能力基本处于“涂鸦期”,他们喜欢随意画画、撕纸、玩泥。 3 岁半左右的幼儿开始进入“象征期”。他们尝试利用涂鸦时掌握的简单形状进行表现,但表现的动机和信心都十分脆弱。幼儿喜欢听和讲故事,聆听和朗读节奏鲜明、有韵律的歌谣,喜欢看变化多样和色彩鲜明的动画片、木偶剧与儿童剧,喜欢在游戏中再现和表演他们感兴趣的人物表情、动作和活动场面,表演时又在不断求新与创造。幼儿艺术能力的发展存在较为明显的个体差异。幼儿自发的艺术活动既体现着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现有水平,也显示出他们在某项活动中的天赋和潜能。领域目标教育内容与要求一、能够感受并喜爱生活、环境和艺 术 中 的美。1、支持、鼓励幼儿对生活中各种声音感兴趣,尝试探索身体、自然界、乐器等发出的声响,初步感知对比鲜明的声音的强弱、高低和快慢,并从中获得美的感受。2、提供优美动听和形象鲜明的歌曲、器乐曲与舞蹈等音乐作品,引导幼儿从中获得美的感受,初步理解其内容和情感,尝试以自由律动参与欣赏,或用语言、表情、动作表达自己的感受。3、支持、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常见的、形象突出、色彩鲜明的事物感兴趣。4、提供条件,引导幼儿从具有鲜明色彩和简单造型的生活用品、美术作品及环境景物中获得美的感受,并用语言、表情、动作表达对美好事物的亲近和喜爱。5、为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如大自然、建筑、摄影作品等提供机会。6、支持、鼓励幼儿欣赏歌谣、故事、木偶剧、动画片、皮影戏、儿童剧、小歌剧等形式的艺术作品。二、积极参加 艺 术 活动,在活动中 获 得 愉快、丰富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