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公 共 和 居 住 建 筑 太 阳 能 热 水 系统 一 体 化 设 计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程日 期: 二 OO六年九月本规范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下属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广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广东红日太阳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仕超、蔡晓宝、吴晓瑜、庄平江、符培勇、江刚、何伟、卜增文、孟庆林、汤炯、蒋勇、杨树荣、钟柳文、陈卓伦、刘德峰、叶鲲鹏《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1 总则1
1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节约能源,使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规范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和居住建筑,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改造既有建筑上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 对热水供应有长期稳定需求的新建公共和居住建筑,在经济技术条件和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4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建筑平台 terrace 供使用者或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建筑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结构内部产生附加变形和压力,导致建筑物开裂、碰撞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