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及在职晋升管理试行办法1.0 总则1.1目的 1.2为使公司新聘员工试用期管理及所有在职人员的晋升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化、程序化、科学 化,以更好的满足公司可持续进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聘员工试用期管理及所有在职人员的晋升管理工作。1.4定义1.4.1 试用期是指公司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录用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根据岗位不同一般试用期为 1-3 个月,特别岗位总经理特批的最长不超过 6 个月。1.4.2 新聘员工试用期管理指新聘用员工从报到上班当日起至试用期结束日,公司组织对其所进行的入职培训、岗位辅导、定期座谈、综合评定、转正审批等五个环节的管理工作。2.0 试用期管理2.1新员工入职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新员工通适性的入职培训,培训后交由部门进行岗位及试用期及以后的在职培训等,具体实施办法见《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办法》。2.2关键性岗位或技术岗位试用期的培训辅导 2.2.1 岗位培训辅导指新员工上岗后,由用人部门为其指定培训辅导人员,对其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业务状况、工作技能等进行的系列培训辅导。2.2.2 关键性岗位或技术岗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定一名辅导人员,由部门批准同意后交行政部复核,经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最终批准生效。一名人员原则上最多可以辅导三名新员工(一般操作性普通生产类岗位视具体情况由班组长指导为主,无奖励)。辅导人员应选择工作能力强、专业素养高、职业操守好的人员。辅导人员可适当奖励以增加积极性,被指定的合格辅导人员可给予在新人实际培训期内每人每月 50 元的考核奖金,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及考核奖金。2.2.3 用人部门统一备案并建账管理,人力资源部除建账管理外需作好监督检查(临时实行关键岗位或有必要的技术岗位,具体由行政部确定后报批)。2.2.4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知识辅导、岗位技能辅导和公司文化辅导等。2.2.5 辅导期以新员工所掌握的技能可以满足岗位需求(岗位说明书)为止.2.2.6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关键岗位辅导结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新员工辅导考核奖金。辅导期间人员有调岗、离职的的按实际辅导时间进行考核,但 10 天内的不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录用的,考核奖励金减半发放。(奖励金发放由财务部发放现金,行政部填写考核结果与金额后交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审批后交财务执行)2.2.7 每年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