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中国石油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托管单位)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及时分析公司消防工作情况,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第六条 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防火措施,经防火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检查指导各单位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职责和防火制度,监督检查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三)掌握防火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防火委员会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汇报,并对事故处理提出意见
第七条 公司消防支队应该仔细履行《吐哈油田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国家、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