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剧毒物品管理制度1. 为了消除剧毒化学品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法律规范剧毒化学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34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 36 号)、《江苏省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适用本制度
2. 在本公司行政区域内从事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制度
3. 本制度所称剧毒化学品,是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范围
4. 本公司内凡是定义为剧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和储运,必须经公安部门登记和批准
5. 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采购、经营销售范围
﹙1﹚氰化亚金钾生产经营销售使用﹙2﹚氰化钾购买使用处理6
储存与保管6
1 剧毒品应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需安装防盗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2 入库时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
3 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由质检部门负责检验
4 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进行感官检验,由保管员负责检验
5 入库后实行“五双”管理,由安全专管员、仓库保管员“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本帐、双把锁双人安全检查”
安全使用和操作7
1 实行双人审批、限量领用7
2 作业人员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双人操作
3 作业人员要佩带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手套和穿防护服7
4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
每次作业后,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专用存放
5 废弃物应合法程序处置,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经营销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