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制 ( 修 ) 订人:制 ( 修 ) 订 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一、目的:对药品购进过程实施有效管理,确保购进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
杜绝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二、依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实施细则》
三、职责:业务部,质量管理部,主管经理
四、有关规定: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业务部药品采购计划必须有质量管理部人员参加制定,对拟供货企业需进行法定资格合法性审查:(一)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二)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四)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2、核对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拟购品种
3、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仔细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以上资料应当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4、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