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槐树小学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为推动我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更好更快进展,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24〕15 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八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构建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我校老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促进我校义务教育科学进展
二、基本原则 1、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际;激励先进;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2、各岗位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
竞聘上岗严格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原则上一人一岗,允许一人多岗,不允许一岗多人
3、实行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功过分明的基本原则
三、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管仲凯 副组长:李国润成 员: 葛 杰 张国武 张丽萍 考核办法 1、绩效工资以平常工作情况、成绩和效益三者紧密结合的考核办法
2、一学期结束,每位老师的工作情况、成绩、效益,经本人仔细、如实填写《学生成绩统计表》、《成绩统计表》和《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积分表》,交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复核,被考核人签字认可
《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积分表》一旦经被考核人签字,考核领导小组复核认定,然后公示,最后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如某位老师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或工作方法不当而导致工作业绩差;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给学校和学生造成损失,且又拒绝在绩效工资考核积分表上签字的,则由校委会开会讨论决定给予扣除绩效工资考核积分或待岗处理(具体扣绩效工资考核积分多少经学校校委会开会决定)
4、经考核领导小组复核认定了的《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积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