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 林 市 长 运 集 团GPS 动态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交通部、公安部等四部委有关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及省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提高道路运输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运输生产,加强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卫星定位系统(以下简称“GPS”)的各项管理功能,实现对营运客车的全方位监管,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道路运输 GPS 监控,是指带有 GPS 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道路运输 GPS 车载终端、各级监控、监管平台相关设备及 监控管理软件系统。第三条 GPS 监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提前防控”的原则,进行全时监控管 理和营运调度指挥。第四条 公司 GPS 接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一级监控平台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二级监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分公司建立的监控平台在公司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下开展监控、管理工作。各级平台实行信息互通,联网使用管理。第五条 适用范围:公司内客运车辆和经营、从业人员,以及负责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的单位(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GPS 监控管理机构设置第一节 GPS 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 为加强 GPS 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总公司成立GPS 安全监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 GPS 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和应用。第七条 GPS 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 黄小波 副组长: 李世雄 成 员: 马保平 各分公司经理第八条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营运车辆 GPS 监控管理制度及监控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规定层级监控管理权限。 2、负责公司 GPS 监控系统和监控管理终端的建设。3、组织召开安全监控工作会议,分析和总结研讨安全监控管理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布置监控工作任务。4、对建立和完善 GPS 监控管理系统所需人力、设备、资金投入进行决策,讨论、处理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5、监督检查各监控中心和各监控管理单位的监控运行情况。6、组织检查营运车辆 GPS 安装使用和按规定安全运行监控管理情况。7、讨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