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衡电政办[2024]号 关于开展 2024 年市直部门级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各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为全面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工作,加快建设“数字衡阳”,确保电子政务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全省第一方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现场办公会、协调会、座谈会等讨论具体工作,并已将电子政务与“数字衡阳”多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现将市直各部门及县市区开展 2024年电子政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和依据1、考核对象:市直各部门、县市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2、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4]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4]40 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68 号)、《数字湖南建设纲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推动数字湖南建设的意见》、《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4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衡政发〔2024〕4 号)、《“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市长邮箱和政府论坛来信及社区 12345 热线来电办理工作制度》(衡办通[2024]18 号)、《衡阳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24〕03 号)、《衡阳市 2024—2024 年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衡政办函〔2024〕106 号)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讲求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