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涛故意杀人案 第一幕 开庭准备和开庭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就坐
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被告人李波涛故意杀人一案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已到庭
被告人李波涛已提审到庭,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向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向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波涛故意杀人一案,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李波涛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李波涛,讲一下你的姓名(有无别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以及住址
被告人:我叫李波涛,男,1972 年 4 月 11 日出生,汉族,文盲,农民,湖南省沾利县人,住沾利县国利乡国利一村
审判长:被告人李波涛,你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原因被刑事拘留的
被告人:2006 年 8 月 7 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原因被逮捕的/ 被告人:2006 年 8 月 20 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执行逮捕
审判长:向北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
什么时间收到的
被告人:收到了,2006 年 12 月 25 日收到的
审判长;本次开庭的传票是否收到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向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审理由向北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波涛故意杀人一案
本庭由向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晨晔和审判员刘杨、石雪梅组成合议庭,由黄晨晔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黄琪负责法庭记录,向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谢晓凤,检查员文翔、向往出庭支持公诉
湖南达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安、李冰清接受本院的指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出庭为被告人
辩护,本院在开庭十日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