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是指跨越国界(个人,法人,公司) 两大法系的区别 a 渊源不同:成文法;判例法 b 形式不同:法典;单行法规 c 推理方式不同:一般到个别;个别到一般 d 法律结构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e 法律观念不同:前者重视法理研究,强调成文法规;后者则重视判例的作用,强调法官制定法律
f 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取合议制,不用陪审制,采用“纠问式”,法官主动讯问被告和证人,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采取独任制,陪审团参与认定事实,采用“对抗式”,双方辩论,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裁定者的角色 g 受罗马法影响不同:直接;间接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 1 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
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属于企业法人
3、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法律规定,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法律依据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依照《公司法》设立
税收政策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企业所有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