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11VIP免费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11_第1页
1/6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11_第2页
2/6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11_第3页
3/6
山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完善工作程序,确保认定管理工作合理、科学、高效,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省级认定机构组成。成立由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成的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日常工作,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同时确定一名办公室成员和一名联络员。 省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山东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更名和复核等管理工作;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建立并管理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更名等)的材料受理、专家评审等管理工作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申请时间与批次安排。自 2013年起,每年的复审 申请受理和认定申请受理各安排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网上受理截止时间到每年的4月20日,书面复审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20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网上受理时间截止到每年5月20日,书面申请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受理时间截止到6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申请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更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更名材料一式2份,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网络系统中填写完整后打印生成。 三、认定工作流程 (一)网上材料受理。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申请时间内,企业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材料,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络系统上受理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更名等,以下同)申请名单在网络提交截止时间第二天按属地原则反馈给各市(或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 (二)市级部门形式审查。各市(或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收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认定申请(复审、更名)名单后,应及时将受理的企业书面申请材料送当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各一份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后材料留...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11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