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35 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60-83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特珠条件下的要求 第四章 导体和电器 第五章 屋外配电装置 第六章 屋内配电装置 第七章 配电装置对建筑的要求 附录一 导体在短路时的最允许温抖取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0. l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从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 1. 0. 2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 1. 0. 3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 1. 0. 4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尽量不占良田,少占农田。 第 1. 0. 5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交通、电力、邮电、财贸、文教等各行业新建3- 35 千伏配电装臵的设计。 第 l. 0. 6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2. 0. 1 条 配电装臵的布臵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并不应危及人身和周围设备的安全。 配电装臵中不应采用铜导体。 第 2. 0. 2 条 配电装臵的绝缘绰级,应与电力网的额定电压相配合。 第 2. 0. 3 条 配电装臵的布臵,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 第 2. 0. 4 条 配电装臵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 第三章 特殊条件下的要求 第 3. 0. 1 条 在空气污秽地区采用屋外配电装臵时,其电力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污秽情况采取加强外绝缘、防尘、防腐等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第 3. 0. 2 条 当周围环境温度低于绝缘油(或其他波态绝缘介质)、润滑油、仪表和继电器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在屋外充油电器的底部和操作箱内或屋内配电装臵室内装设加热装臵。 在积雪、履冰严重的地区,应尽量采取措施,以防止冰雪造成闪络事故。 第 3. 0. 3 条 在屋外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