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35 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60-83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特珠条件下的要求 第四章 导体和电器 第五章 屋外配电装置 第六章 屋内配电装置 第七章 配电装置对建筑的要求 附录一 导体在短路时的最允许温抖取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0. l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从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 1. 0. 2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 1. 0. 3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 1. 0. 4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尽量不占良田,少占农田
第 1. 0. 5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交通、电力、邮电、财贸、文教等各行业新建3- 35 千伏配电装臵的设计
第 l. 0. 6 条 高压配电装臵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2. 0. 1 条 配电装臵的布臵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并不应危及人身和周围设备的安全
配电装臵中不应采用铜导体
第 2. 0. 2 条 配电装臵的绝缘绰级,应与电力网的额定电压相配合
第 2. 0. 3 条 配电装臵的布臵,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
第 2. 0. 4 条 配电装臵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