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前言 本标准代替DB37/T1013-2008《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本标准与DB37/T1013-200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名称中的"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改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增加和修改了原标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第 3 章); ——合并了原标准"最高管理者职责"和"管理者承诺"(第 5 章〉; ——增加了"节能意识"和"资金"的要求(第 6 章); ——将原标准"运行控制气(第 7 章)和"监测、分析和改进"(第 8章)调整为"过程策划"(第 7 章)、"运行控制"(第 8 章)、"内部审核"(第 9 章)和"管理评审"(第 10 章〉,并对其内容进行了修改; (1)删除了原标准"能源管理方案气"(第 7 章),增加了"节能改进方案"(第 8 章); (2)合并了原标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第 7 章)和"合规性评价"(第 8 章); (3)将原标准"应急准备和响应"(第 7 章)整合到"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第 8 章); (4)将原标准"回收再利用"(第 7 章)整合到"余热余压"(第 8 章)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节能协会、山东质量认证中心、德州市节能监 察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伟荣、王世岩、王登彩、尹洪坤、代兵、高明清、徐峰、任香贵、张涛、王国栋、李泼、慕晓燕、张士波
本标准于 2008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本标准旨在引导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规范能源管理行为,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任何类型与规模的工业企业均可使用本标准,其他类型的用能单位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对使用对象统一表述为"用能单位气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用能单位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