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1 甲方:服务对象 乙方:服务人员 丙方: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正当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订立并自觉恪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 1、生活照顾; 2、康复保健; 3、家政服务; 4、精神慰藉; 5、文化娱乐; 6、紧急救援; 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晰、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 100 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 200 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状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订立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宜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酬劳。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确保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用必要方法,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宜肩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别人服务。 6、有权规定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当,反之,由甲方承当。 7、有权回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回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协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正当权利,自觉推行本合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