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兴业银行代发业务办理流程指引 一、签订代发业务协议 代发企业与本行协商一致后,与本行签订《兴业银行代发业务协议书》(2013 年10月修订),本行需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代发协议一并专夹保管1。企业未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应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本行应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二、建立代理单位信息 根据代发企业与我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代发业务协议书》,柜面人员通过(2310 代理单位管理)交易建立代理单位信息,系统生成代理单位编号。对于代发协议约定代发多个业务种类的,应分别建立多个代理单位信息,生成多个代理单位编号。 三、代发业务批量开户 (一)代发企业指定授权经办人至建立代理单位信息的支行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应专夹保管): 1、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2; 2、个人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发单位负责人应与代发协议负责人一致); 4、企业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复印件(已与我行签订代发协议并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可不提供)。 (二)柜员应通过身份核查系统核查客户身份(可进行批量核查),核实相关资料、 1 代发协议可与批量开户材料分开单独专夹保管,亦可一并专夹保管。 2 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员工签字可选流程:客户在身份证上写明“本人已知晓并接受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内容,同意开立账户”等字样,并签字。 兴 业 银 行 代 发 业 务 办 理 流 程 指 引 --第 1页兴 业 银 行 代 发 业 务 办 理 流 程 指 引 --第 1页 2 信息、核验印鉴无误后,使用规定(2300 生成代理业务任务)交易批量开卡,并打印提交前清单。柜员核对《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与提交前清单相关信息一致后,签章确认,并使用(2320 代理业务处理)交易再次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处理后清单和密码信封。 批量开卡时,卡片状态应选择“未激活”。对于因代发企业所处异地或企业办公地点分散等特殊情况,客户不便办理激活的,可开立凭证状态为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