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整合服务合同客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全案推广服务合同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开 户 行:帐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全案整合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推广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 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合同期间, 乙方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专业推广服务(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服务方式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名单详见附件三),为甲方提供全案推广服务。项目小组成员调换须提前10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认可。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当月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直接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双方工作采用会议制度, 且每次会议应形成书面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留存。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 12 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服务费用1、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全案整合推广服务,本项目按月度工作计取服务费用,每月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大写)(RMB ),服务期限 12 个月,合计人民币(大写)(RMB )。2、乙方因月工作例会(附件一)而发生的差旅费(包括但不限于火车票、飞机票、住宿费、市内交通等费用) ,已包含在月服务费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服务本项目而发生的额外差旅费<临时重要会议 ( 附件二) >不包含在月服务费里,由甲方另行承担,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差旅发票实报实销,额外差旅费标准见附件三。第五条付款方式、条件1、 按月支付服务费,甲方应于每月 22 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月日的个月的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RMB ),作为项目的启动费用。每次甲方付款前 7 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至提供合法发票为止,由此造成付款期限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付款条件: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第六条甲方每月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及《工作任务单》(详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