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采购参数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 代理) 的, 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3
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 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扫描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原件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执法记录仪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 执法记录仪基本参数1
执法记录仪应使用不可更换的内置存储介质;2
执法记录仪应采用内置不可拆电池供电,电池仓的设计应遵循本质安全型设计;3
执法记录仪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开裂、变形、划伤、毛刺、脱漆和缝隙等缺陷,颜色、质地(纹理)不应有差异,不应有明显的污垢,边棱角不应有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突起;4
执法记录仪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接插部件的接插件应可靠连接,开关、按键和其他控制不见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实用:无外接存储卡插槽与电池舱盖,摄像按键前置;5
执法记录仪外表面主体颜色为黑色,设备采用高强度壳体,重量≤180g,外形尺寸(不包括背夹)小于等于94mm×63mm×33mm(长×宽×高);2 6
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4208-2008 中 IP68 的规定;7
显示屏: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2 英寸;8
显示屏亮度要求: 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最大亮度≥330cd/㎡;9
一键录音、 摄录操作: 长按执法记录仪录像键开机自动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