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医院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控制虚高价格、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103 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24】13 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许政办【2024】17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别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法律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
所有药品必须经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药械科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
4、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械科备案
5、药库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库人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按《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做好记录
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械科报告,由药械科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6、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院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7、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
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