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P 营销理论4P 营销理论(The Marketing Theory of 4Ps),4P 理论产生于 20 世纪 60 年代的美国,随着营销组合理论的提出而出现的
1953 年,尼尔·博登(NeilBorden)在美国市场营销学会的就职演说中制造了“市场营销组合”(Marketingmix)这一术语,其意是指市场需求或多或少的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所谓“营销变量”或“营销要素”的影响
为了寻求一定的市场反应,企业要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获得最大利润
杰罗姆·麦卡锡(E
Jerome McCarthy)于 1960 年在其《基础营销》(Basic Marketing)一书中第一次将企业的营销要素归结四个基本策略的组合,即著名的“4P’s”理论: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由于这四个词的英文字头都是 P,再加上策略(Strategy),所以简称为“4P’s”
1967 年,菲利普 · 科特勒 在其畅销书《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一版进一步确认了以 4Ps 为核心的营销组合方法,即:[1] 产品(Product):注重开发的功能,要求产品有独特的卖点,把产品的功能诉求放在第一位
价格 (Price):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产品的定价依据是企业的品牌战略,注重品牌的含金量
是指顾客购买产品时的价格,包括折扣、支付期限等
价格或价格决策,关系到企业的利润、成本补偿、以及是否有利于产品销售、促销等问题
影响定价的主要因素有三个:需求、成本、竞争
最高价格取决于市场需求,最低价格取决于该产品的成本费用,在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幅度内,企业能把这种产品价格定多高则取决于竞争者同种产品的价格
渠道 (Place):企业并不直接面对消费者,而是注重经销商的培育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