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RG.CORP. 金茂云庭 成品保护制度 中建二局 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品保护制度 为确保金茂云庭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确保获得“郑州市结构中州杯”,保证一次验收成优率 100%,以“过程精品”为质量方针,落实过程成品保护,避免已完成工程遭到二次破坏,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此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原则 成品保护应遵循预知性、可行性、实用性及 100%覆盖的原则,预知性即为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提前考虑需要成品保护的部位及措施;可行性即为相关部位的成品保护措施可以在现场加工实施;实用性即为成品保护措施符合对现场成品保护的要求;100%覆盖即为将成品保护落实到到位。 1 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一般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检验批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操作损坏或污染,影响工程质量。因此要求项目质量工程师对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成品保护内容 : 1.1 分清 上 道 工序 和 下道 工序 在成品保护的责任 。在上 、下两 道 工序 交 接 时 ,应同 时 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 上 道 工序 的班 组 负责,检查后 损坏的成品由 下道 工序 的班 组 负责。 1.2 交接检查由现场管理工程师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坏由现场管理工程师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1.3 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1.4 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2 一般保护措施 根据需要保护的建筑产品的特点不同,可以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 从结构工程到竣工验收的整个施工过程,都要有针对性的成品保护方案,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 料、构配 件 、设 备 等要按照 施工平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