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车床操作工职业标准 1.1 职业名称: 1.2 职业定义:操作数控车床,进行工件车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 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基础理论课教师应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 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数控车床及完成加工所需的工件、刀具、夹具、量具和机床辅助设备;计算机、正版国产或进口CAD/CAM 自动编程软件和数控加工仿真软件等。 1.8 鉴定要求 1.8.l适用对象: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l)取得相关职业(指车、铣、镗工,以下同)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且连续从事相关职业 1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数控加工技术专业或大专以上(含大专)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l)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