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1 矿区、选矿厂负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2 安环科负责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并组织生产科、机动科等部门拟定监控措施并监督
3 保卫科负责全矿爆炸物品及消防管理
2、重大危险源的确定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矿部将作业采场、载人提升运输系统、爆炸危险场所、中毒危险场所、尾矿库,列为入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并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作业采场监控措施3
1 根据《采矿工艺管理制度》、《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2 进行采矿方法科研试验,以便在破裂采场选择更加合理的采场回采参数并推广应用
3 根据作业采场情况配备充足凿岩爆破、排险支护等人员,定期组织进行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知识等培训,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4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根据设计组织施工,采纳控制爆破技术进行回采,确保采场顶板平整光滑,受力均匀,结构牢固,不超高
5 在极破裂、极具冒顶片帮危险的采场由分管矿长、生产科、安环科、地测科、矿区等相关人员现场确定采矿方法及作业规程
4、载人提升系统监控措施4
1 根据《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提升运输作业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提升运输系统管理
2 矿区竖井提升系统进行自动化控制并安设闭路电视监控装置进行监控
3 竖井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由操作工每班巡回检查,并填写提升系统点检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维修工、电工每天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