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危险性大,且一旦发生事故会给公司财产、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带来重大损失
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建立此项管理制度,目的在于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力度
(一) 特种作业人员:一、公司招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铆工、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由人事部查验其合格条件,特种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阻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通过了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并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二、 人事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才允许上岗作业
人事部应建立完整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籍贯、出生日期、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复印件、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健康证明、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培训教育记录:参加特种作业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记录、本公司对其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日常性安全教育及知识更新教育等
证件资料:包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证日期、发证单位名称、复审合格的日期和复审单位与日期等
违章、奖惩记录:包括违章时间、地点、内容和受过何种奖励、受奖时间、原因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奖励金额及受过何种处理、处理时间、处理原因和处理单位等名称
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结果
三、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学徒工必须跟着师傅一对一地学习,每发现一例无证上岗独立操作的人员
四、 起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6 个月以上的,电工、铆、焊工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 年以上的,须重新到有关部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