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为切实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加大约束力度,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惩处内容:一、安全生产制度 1、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不切实可行,不进行层层贯彻,各级主要领导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不知道其主要条款,视情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罚款 50-500 元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到各部门,岗位及有关人员视情给予有关人员罚款 50-500 元的处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同时,没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有关人员 50-500 元处罚
4、无领导、执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给予项目经理 500元处罚,无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项目经理500 元处罚
二、安全教育 1、无教育计划、内容、记录、考试或考核,给予有关人员 50-500元处罚
2、特别工种的安全教育无安排、记录、考试、操作证安排上岗操作,给予有关人员 10-200 元处罚
3、改变工种和采纳新技术等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及时,无记录、无考核,给予有关人员 50 元处罚
4、对安全工作日常教育无安排,无记录,给有关人员 50 元处罚
5、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无安排,无记录,给有关人员 50 元处罚
三、安全技术 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具体、有用漏项、漏岗、漏人,给有关人员 50 元罚款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完善、不及时、不交底,给有关人员50 元处罚
3、主要安全设施不可靠,包括道路、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平面布置不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坑、井、洞、孔、沟等处无安全设施,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梯凳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视情给有关人员处以 50-500 元罚款
4、各种机具,机电设备不安全可靠,包括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灵敏;闸阀、开关插头、插座、手柄等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