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9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包括实习、试用、借用等员工)。1.3.原则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对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章现象、严重安全措施漏项、不按规定布置安全措施的行为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2 表彰和奖励2.1 公司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以下显著成绩的个人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2.1.1 消除隐患、避开事故;2.1.2 关怀同志、制止违章;2.1.3 抢险救人、减轻事故;2.1.4 举报违章、维护制度。2.2 公司对一贯遵章守纪,安全工作持续稳定,表现优秀的施工班组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2.2.1 每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安全主管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对各公司施工项目各施工班组安全工作进行评比和分析,评选出 1-2 个表现优秀的班组上报到总公司参加评比。2.3 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基金来源,一是年初安全预算的奖励基金,二是违章罚款积累。遇有需奖励的情况时,由工程部专职安全员或相关领导提议,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3.处罚3.1 对于日常安全生产中发生的违章行为实行经济处罚与记入不良记录相结合的处罚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2 发生事故,公司领导和总公司安全副总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本办法给予处罚。3.3 发生人事事故的,对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行一次性经济处罚、年终奖考核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处罚方式。3.3.1 一次性经济处罚从责任人工资中直接扣除或由责任人将罚款直接交至人力资源部。操作程序为:事故发生后 2 日内,由总公司安全副总牵头,安全主管具体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人,并按规定提出书面的处罚意见,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转总经理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将处罚意见(罚单)转人力资源部实施扣罚。3.3.2 年终奖考核,此项考核是在一次性经济处罚的基础上进行的,每发生一项扣除一次,直到为零。3.3.3 根据事故后果和影响大小,除进行一次性经济处罚和年终考核外,公司对责任人将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表现形式为降低职级。3.4 重大设备事故视同发生的人身事故(恶性轻伤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