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养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开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5、压力容器作业6、叉车作业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
1 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 4
2 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 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区技术质量监督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补考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8、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
10、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