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HR 必知的股权激励八大误区某知名企业由于忽视了期权行权会产生高额费用,导致行权后账面出现亏损,招来了舆论的非议,损害了企业的形象
更有甚者,还有些公司的高管为了达到股权激励所要求的净利润指标,不惜牺牲企业的长期利益,出售对企业经营至关重要的战略资产,给企业以后的盈利能力带来隐患
那么,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到底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规避哪些误区
这里总结出目前我国企业在推行股权激励时面临的八大误区和陷阱,配以案例和评论,希望能给正在股权激励这个围城内外徘徊的企业一点启示
误区一:认为股权激励就是股票期权激励其实,股权激励并非只有股票期权激励这一种方式,股权激励还包括限制性股票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虚拟股票增值权等
由于现在 A 股上市公司用得最多的是股票期权激励,因此本文的重点也是期权激励
但这并不表明企业对高管的激励只有这一个方法,企业(特别是非上市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他的激励方法
在我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仅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作了规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实行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方式
所谓限制性股票,是公司免费赠送给高管人员的一种股票,但这些股票的买卖和所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
比如,高管在限制的期限内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假如在限制期内高管辞职或者不幸被开除,股票就会被没收
目前,限制性股票计划因为对高管抛售股票限制较多、激励程度有限而遭到了大多数公司的冷遇
误区二:认为股票期权计划适用于任何行业股票期权并非适用于每一个企业
一般来讲,实行股票期权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
否则,经营者无需通过自己的努力,只要利用垄断地位提高价格或减少供给量,就可轻易长期地坐享高额利润
只有处于竞争性的行业才有必要实行期权激励
由于经营者面临的市场环境充满竞争,企业只有求新求变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