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员工出差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各类人员的办事效率,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下,制定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2 此制度适用于全体出差人员。2. 相关责任: 本制度由财务部组织修订,经总经理审核,总经办发布,由财务部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3. 办理程序3.1 出差申请: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SBI 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往返乘坐交通工具、是否借支、借支金额等项目,经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批准后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3.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SBI 出差申请单》交财务部备案,凭此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3.3 相关领导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出差路线,以便财务部门据此借给差旅费。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人数、地点、天数、出差路线、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别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均应事先得到原审批人的同意,在出差完毕后写出详细说明报告,经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并交总经办和财务部各一份。否则,对其增加的费用,不予报销。4. 费用标准4.1 住宿费4.1.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 200 元以下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超出标准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有特别业务情况,在总经理批准的前提下,可据实报销。4.1.2 出差人员应在有业务的主要地区签订协议酒店,住宿费凭协议酒店的住宿发票按协议价报销。4.1.3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4.2 伙食补助费4.2.1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还时间为准,12:00 以后出发(或 12:00 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 以前出发(或 12:00 以后到达)以一天计。4.2.2 伙食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每人每天 30 元,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2.3 在省内出差,当天出差时间超过 4 个小时不超过 8 个小时补助 10 元,超过 8 个小时不能返回的补助 20 元;当天不能返回的,同出差标准。4.3 交通费4.3.1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为硬席车、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以下舱位。乘坐火车,从晚 8 时至次日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