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我县医疗卫生单位 2024 年实行绩效管理以来,对于法律规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主动适应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形势,更好地满足广阔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近年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收入明显增长,经济状况普遍好转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的实际,有必要对原来的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进行修改
经讨论,决定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进展观,强化成本核算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与风险基金管理机制,增强医疗机构抵御医疗风险能力,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快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维护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充分调动广阔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二、明确分配原则1、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
绩效工资适度向技术含量高,制造价值大、要求风险大的医生岗位倾斜
即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又要防止差距过大
2、统筹兼顾,坚持进展为先,实现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做到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费用控制同时兼顾,绩效工资不能单纯与业务收入挂钩
3、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关系,调动职工积极性与保持事业进展同时兼顾,取消奖金,实行绩效工资总额控制,做到增收节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避开收支结余分光
收支结余主要用于医疗设备添置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主要措施1、为便于分类指导,实行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绩效分类管理,将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分成三类绩效管理单位,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作为一类绩效管理单位;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类绩效管理单位;县红十字医院、县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