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法律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2.1 适用范围2.1.1 本制度法律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2.2 有关定义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施工场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3 职责分工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4 盘点时间4.1 自盘:每月 23 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4.2 复盘:每季度末月 25 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 30 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4.5 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5 盘点方法5.1 实地盘点法是在财产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5.2 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财产,采纳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5.3 估算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