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景区导游员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 xxx 景区导游员劳动管理,促进导游队伍法律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xx 景区员工手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 xx 景区全体导游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养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常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将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五条 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景区的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具体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一、值班导游员工作时间 导游站值班:8:00——16:30(2、3、4、5、6、7、8、9、10 月份); 8:30——16:00(11、12、1 月份); 旅行社值班:8:30——16:30(11、12、1 月份 16:00) xx 服务点:8:30——16:30(11、12、1 月份 16:00) xx 服务点:8:30——16:30(11、12、1 月份 16:00) 二、当日排趟前 2 名与最后 1 名导游员旅游旺季及 7、8、9 月份到站时间为 7:30;淡季的 11、12、1 月份到站时间为 8:00;其余排趟导游员正常到站时间为 9:00,遇特别情形(如:前面 2 名导游员已经上团,9:00 需要多名导游的)应及时到站。三、导游员正常下班时间为 16:30(11、12、1 月份 16:00),特别时期另行规定。四、景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上述工作时间进行合理调整。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或部门的常规作息时间,应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核准后执行。第三章 考勤第七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脱岗)。第八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后,可算为事假或病假。第九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无假不到、未经请假缺勤 1 小时以上者为旷工。第十条 值班、加班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者为加班。导游员实现年度综合工时制,节假日、法定假日工作的,不计算为加班;但企业应当在旅游淡季或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