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 县卫生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管理,确保网络信息沟通中国家秘密和机关工作秘密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局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对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进展”的原则。第四条 江苏省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市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公室在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支持、网上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保密制度第五条 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机关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或部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介质)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需要保密的局内信息,根据信息密级和信息重要性划分系统安全域,在安全域与安全域之间利用保密设备(防火墙或保密网关)进行隔离和访问控制。第七条 涉密部门的涉密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专人操作、定期更换用户密码,严禁计算机操作员私自复制涉密信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的硬件设备必须在突出位置标明密级;涉密信息必须根据保密规定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软盘、硬盘、光盘等)根据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并按相应的密级管理,建立法律规范的借阅、使用、存档和销毁制度。绝密信息不得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机器故障需要外送维修前,必须在备份文件后彻底清除所存储的涉密信息,维修后应对机器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九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实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凡向互联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能上网发布,对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实行领导责任制,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或经授权的副主任负责。上网信息如超出市局审批权限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下载后可任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