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的配管设计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廊的配管设计 附图 管廊的管道布置 装置边界处的管廊 第一章 总 则 第1
1条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厂新建或扩建装置内的管廊的配管设计
2条 管廊的配管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条 管廊的布置参见《石油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的有关章节
第二章 管廊的配管设计 第一节 管廊的宽度和高度 第2
1条 管廊的宽度由下列因素决定 一、管廊上面和下面不布置设备时,其宽度由管道的多少来决定
二、管廊下面布置泵、换热器类或上面布置空冷器时,其宽度不但要满足管道布置要求,而且还要满足设备布置和安装的要求
2条 装置内的管廊宽度一般在 6~9m之间,如果宽度大于9m时,应采用二层管廊
不宜采用三层或三层以上的管廊
3条 管廊宽度的估算 一、管廊的宽度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W-管廊的近似宽度(m); N-设计初期阶段估算的管道数量(根); T-预计的管廊层数(层); 0
当管廊上的管道直径平均为 DN=150 时,上式考虑了下列情况: 平均管间距为 300mm; 管道数量和尺寸调整后会增加 25%的宽度; 预留 25%的宽度作扩建用; 也考虑了仪表和电气的汇线槽位置
由公式确定的宽度只是估算,管廊的最终宽度应通过配管研究来确定
二、当管廊上面布置空冷器时,管廊的宽度按下式估算 W=L空-0
6m (1) 或W=0
75L空 (2) 式中: W-管廊的近似宽度(m); L空-空冷器的长度(m); 0
三、当在廊下面布置一排泵时,管廊的宽度为泵长加上 2
4~3m 通道,则管廊宽为 0
75~7m;若布置二排泵,管廊宽约 8
4条 装置内的管廊宽度应留有10~30%的预留位置,以备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