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12.3—2010 粽 子 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112.3— 2010 1 粽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粽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1 112 112.3 分类名称 食品 糕点 粽子 2.2 产品种类 粽子根据不同保鲜方式可分为新鲜类粽子、速冻类粽子、真空包装类粽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粽子:以糯米和(或)其它谷类食品为主要原料,中间裹以(或不裹以)豆类、果仁、菌类、肉禽类、蜜饯、水产品等馅料,用粽叶包扎成型,经水煮至熟而成的制品。 3.2 速冻: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一般在30min 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 m。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18℃以下。 3.3 新鲜类粽子:指煮后未经速冻、真空包装等方式处理,在常温下贮存和销售的粽子。 3.4 速冻类粽子:指煮后经速冻工艺处理并在-18℃条件下冷冻和销售的粽子。 3.5 真空包装类粽子:指经真空包装和灭菌工艺处理并以真空包装方式贮存和销售的粽子。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粽子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粽子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2: 表 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年销售额/万元 ≥ 2000 ≥ 500 且<2000 < 500 CCGF 112.3— 2010 2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