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还本三方委托贷款操作协议书协议双方江西九岳造林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营业地址:吉安市吉卅区广场南路世兴商住楼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美通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法定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5 号 法人团体负责人:曾征远 电话:852-29632114 电子邮箱: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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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甲方因建设 工程需要资金,甲方同意以委托银行贷款的方式为甲方解决资金
双方经过磋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 本笔委托贷款需限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和九大商业银行进行;二、 委托贷款金额 6——10 亿元人民币以内;三、 委托贷款方式:由乙方委托银行发放,根据银行的委托贷款版本进行
在银行版本中有“其它条款”或“补充条款”的空格,拟增补下列条款:1.该笔委托贷款期限为 15 年
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都不承担归还本金的风险
2.委托贷款到达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之日起计息
每满一年支付一次,由借款人通过受托人支付给委托方,当借款人逾期或无法支付时,由受托人代为支付,直至期满
3.委托贷款确定的 7,5%的利息为固定利息,不受国家调整利息的影响
4.本条所约定的条款为本合同的最终法定执行条款
当与其它条款相抵触时 ,以本条约定的条款为准
四、委托贷款期限 15 年,到期不需还本
五、利息及回报:1.该笔委托贷款利息按贷款总额 7,5%的年利息计算,连续支付 15 年,由受托银行代收代付给乙方
2.委托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以向乙方项目投资方式,返回贷款总额 28%的款额给乙方
甲方则按 100%的款额计算利息
3.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 14%的财务顾问费,款到甲方帐户后支付
六、 甲方提供的委托贷款项目必须是省级发改委批准立项的项目(政府开发的项目须有政府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并根据银行贷款要求准备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