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海县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老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进展,根据《2024 东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暂行办法》和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老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小学老师收入分配机制,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进展为目标,加强老师队伍建设,坚持“尊重规律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进展,客观公正、导向明确”的原则,激发老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进展
二、考核对象学校在岗的正式公办老师(含借调入人员,支教人员、借调出人员不在内)
三、考核内容A、考核项目(一)、师德考核(10%)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仔细完成教育教学职责,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正当的方式表达诉求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部署要求,通过家长测评、学生测评、老师互评以及老师平常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二)、岗位职责考核(40﹪)完成学校安排的本职工作,能仔细做好备、教、改、辅、研、练等工作
1、满工作量的岗位并经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绩效工资拿人均工资总额的 40﹪;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情节轻重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班主任津贴另行发放,每月 120 元,工作量不再重复计入
(三)工作质量考核(20﹪)1、根据东海县和平路小学老师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一等奖占考核人数的 15﹪、二等奖占考核人数 80﹪、三等奖占考核人数 5﹪
3、权重设置为:一等奖为 1
2、二等奖为 1
0、三等奖为 0
4、目标考核积分中不含班主任的积分、教干管理的积分
(四)、岗位出勤考核(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