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营社会科技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东营社会科技馆的管理,促进全市科普场馆事业进展,充分发挥社会科技馆在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实施国家战略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建设东营社会科技馆的实施意见》、《东营市科普场馆协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东营社会科技馆是整合市域内地方和油田现有科普场馆资源,建立起的包括石油科技、高新技术、现代农业、高效生态、历史文化等多领域、多学科的新型科普场馆群体,其核心功能是实施观众可参加的互动性科普展览、教育活动
第三条 社会科技馆管理运行坚持“产权不变、资源共享、法律规范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社会科技馆的所属单位,负责社会科技馆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 任 务第五条 社会科技馆的主要任务是:1、举办常设和临时科普展览,收集和贮存展览的资料及实物,设计、制作和布置展览,组织并辅导公众参观展览,组织展览的巡回展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
3、组织开展科普报告、讲座、影视等教育活动,开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科学实验、科技竞赛等实践活动
4、举办国内外相关学术沟通活动
5、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相关讨论、设计和评估工作
6、承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委托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 管 理第六条 社会科技馆实行“五统一”管理
1、统一馆徽标识:各统一悬挂“东营社会科技馆”馆徽
2、统一管理制度:根据《东营市科普场馆协会章程》、《东营社会科技馆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工作
3、统一服务标准:组织讲解员培训,统一着装,法律规范礼仪及服务标准
4、统一开放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免费对公众开放
5、统一组织协调:接受市全民科学素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素养办、市科普场馆协会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