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购房协议书购房协议书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购房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认购甲方的位于 大同路大同小区 20 栋 3 单元 4-2 号的住宅,建筑面积
二、合计人民币:元(大写:贰拾万零叁仟元整),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甲方保证此房的水、电、气、闭路全部完善)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壹拾玖万元整),剩余在办理产权过户拿到房产证当日付清
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甲方承诺: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根据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7、此房以后升值利益与甲方无关
8、房屋交付后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承诺: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根据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说明房屋系拆迁安置房,产权尚在办理中,乙方系自愿购买
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费为购房款的 1 倍
2、乙方违约,没有按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费为购房款的 1 倍
七、待房屋产权办理后,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乙方无法联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乙双方所留电话,若有所改变,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