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0 9 年(年度、季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尾矿排放和尾矿库管理,确保尾矿库规范、安全运行,科学合理地发挥尾矿库在处理矿山企业“三废”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特制订尾矿库排放作业计划
一、 尾矿排放计划: 2 0 0 9 年度生产计划为萤石精粉产量 8 万吨、年排尾矿量 8 万立方米
季度生产计划安排为:一季度产量 2 0 0 0 0 吨、排尾矿2 0 0 0 0 立方米;二季度产量 2 0 0 0 0 吨、排尾矿2 0 0 0 0 立方米;三季度产量 2 0 0 0 0 吨、排尾矿2 0 0 0 0 立方米;四季度产量 2 0 0 0 吨、排尾矿量 2 0 0 0 立方米
矿山计划安排可根据生产经营和产品市场变化及当年的气候条件作适度调整,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二、 尾矿排放与子坝堆积安排: 一季度尾矿排放工作主要是完善已形成的二级子坝,确保干滩距离和安全,超高达到规范要求,堆积高度为1 5 8 米;二季度开始,尾矿排放重点为管路输送至河边,用船舶运往对岸工业区综合利用
利用足够的管路输送能力,用吸砂泵从库尾泄水口处取砂一并补充输送至河边水砂分离,逐步降低库内尾部的堆积高度,在不增加尾矿库堆积量的同时,争取逐年整体降低库内尾矿堆积高度
同时,搞好初期坝和一、二级子坝的日常维护管理,子坝外坡面用黄粘土覆盖、种植草皮或者按规范要求用碎石护坡
三、 尾矿排放与筑坝要求: 1 、 尾矿排放和子坝堆积时,必须清理坝肩岸坡,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它有害构物全部清除
清除杂物应运至库外,不得就地堆积
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
并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2 、 尾矿排放时,应于坝前均匀放矿,保持坝体均匀上升,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