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类别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事故奖惩办法编号NHM-QP-01实施日期2024 年 3 月 26 日第 1 页 共 4 页编制人更 改 纪 录修改版处数更改依据更改人更改日期 审核人批准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充分体现质量从严的原则,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由于产品实物质量、员工工作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认定及对有关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部门的处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品管部是公司产品实物质量、设计与工艺质量、员工加工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事故的认定、处罚的判定部门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为公司各类质量事故处罚的执行部门
第五条 公司技术中心为品管部在各类质量事故的认定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 处罚范围第六条 在各类零件、部件和整机的加工、装配、调试、运转及物流过程中因人为疏忽、失误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次品、废品;第七条 因设计、工艺粗心大意,导致产品质量问题、零部件和产品报废或性能缺陷;第八条 不按操作规程,或私自更改工艺流程,造成次、废品或给后续加工带来困难,影响加工质量、给产品带来质量隐患;第九条 不法律规范装配,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损失
第四章 处罚原则第十条 质量处罚秉承“帮助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坚持“过失从轻、故意从重;初次从轻、重复从重;自报从轻、隐瞒从重;积极处理从轻、推委扯皮从重;对后续工作影响小从轻,对后续工作影响大从重”的处罚原则
第十一条 品管部在质量检验过程中坚持对技术文件负责的原则,以图纸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和评判
第十二条 坚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一视同仁的原则
对指挥不当、管理不善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工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