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才寻访服务合同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乙方:广州市思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34F联系电话:86-20_36142840/84224928 邮编:510300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首选人才推举商,为甲方的空缺职位推举人才
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定义:除非与上下文矛盾或另有说明,否则本协议(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等,下同)中的以下文字具有以下含义:1、“服务”是指人才推举服务,具体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职位推举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依据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完成录用候选人的相关面试、核查等工作
2、“候选人”是指乙方针对甲方的招聘要求推举给甲方,且甲方未在收到后之 48 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之应聘者
3、“职位”是指甲方拟招聘或因乙方的推举而实际招聘的岗位或职位,职位地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
4、“聘用合同”是指甲方与其认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类似性质的以候选人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供劳动力的合同或协议
5、“录用”是指甲方与其认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签订聘用合同或达成聘用的合意
6、“正式入职”或“上班”是指已与甲方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候选人已正式至甲方报到,并已执行其在甲方的岗位职责;或候选人已开始自甲方取得收入或酬劳
7、“推举成功”是指乙方向甲方推举的候选人已签署了甲方发出的录用通知,且候选人已正式入职
8、“关联单位”是指存在控制(指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虽未超过 50%但可以推举董事会半数以上的人选或者其他能够行使最终决策权的情况,下同)或被控制及被同一人控制等关联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兄弟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等
1 服务内容1
1 人才寻访在接到甲方的职位说明书后之一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进行沟通确认;经双方确认一致后,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