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项目代理招商服务合同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本项目使用权、收益、处分权利的商业项目提供 代理招商 服务的相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标的及合作内容1.1 甲 方 位 于 省 市 区 ( 县 ) 路 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本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另外,本合同的面积、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核准的面积为准。1.2 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提供 代理招商 服务。第二条一般规定2.1 甲方拥有本项目的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商铺管理租赁委托合同以及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等原件的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将以上所有已取得的证件加盖甲方公章复印件提供给乙方。2.2 企划招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商业物业的招商企划推广人,在委托期内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招商业务,并约定甲方和乙方结算代理招商费办法的行为。2.3 招商费用:因招商而发生费用,包括招商部装修装潢布置(包括家具、空调、办公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模型等)、项目效果图、模型制作 、平面广告发布、其他媒体广告发布、楼书海报制作印刷、招商合同印刷、招商道具制作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招商处软件费用、电话费、乙方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水由乙方承担;安保、清洁、植物租借等由甲方承担。第三条代理性质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商。第四条代理期限招商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商业一期至商业招商六个月结束,该代理期限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五条招商条件5.1 招商处甲方提供的现场招商运营管理中心处位于 ,建筑面积不小于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00 平方米。甲方提供 1 门直线电话(其中一门申请宽带)。 5.2 甲乙双方同意:招商日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并签字确定。5.3 甲方满足在乙方进场之前需提供工程节点计划和一次消防,建筑验收等相关节点计划。第六条招商佣金6.1 在合作期内,招商商业店铺的招商佣金以无论合同租赁年限长短,一律根据 贰 个月租金结算乙方招商佣金;对于有免租期或租金递增的租赁合同以第一年可收取租金月的租金为结算依据。6.2 甲方每个月 日提前支付乙方招商月基本费用 万元(大写: ),此费用可在总结算的时候从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