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品服务协议 为了切实做好甲方产品的供应保障,明确甲方所享有的服务内容,确保产品使用者的权利,甲乙双方就乙方所供系列产品在以下方面达成协议。一、供应商类别 供应商自主确定所列类别: A 类 B 类: A+B 类: A 类:在协议期限内提供明确采购价格或明确折扣率的供应商。 B 类:在协议期限内不能提供明确采购价格或明确折扣率的供应商,需按 项目提供采购价格或折扣率的供应商。 A+B 类:在协议期限内提供明确采购价格或明确折扣率的供应商但特别项目需按项目议价。二、服务内容㈠技术支持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内,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如下技术支持。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样本 2、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功能解读 3、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转换第三方产品的能力 4、协助甲方对产品的通用性进行评价㈡及时供货乙方应保证向甲方及时供货,如遇特别情况须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协助甲方实行必要措施防范延期交货风险。如遇迟延交货,每迟延一周,乙方应支付甲方货款总额 5%的罚款。少于七天以一周计算。假如迟延交货持续两周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订单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从应交货日到订单取消日的罚款。甲方有权要求偿还应由乙方承担的因迟延交货或迟延服务造成的额外成本和费用。㈢试用产品乙方在向甲方推举试用产品时,在考虑乙方能力、信用及产品的综合性能后,甲方同意试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使用。甲方可定期向乙方反馈使用情况。对于此类产品乙方具有三包责任。㈣备货库存为满足甲方生产需要,乙方同意依据甲方要求对部分货品进行常备库存,以减少因乙方交货周期的限制,给甲方带来的影响,乙方在同意备货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供常备库存清单,共甲方参考。㈤三包承诺 乙方产品承诺的保质期应为以下较长者: A: 乙方产品交付甲方后 18 个月 B: 乙方产品交付甲方后 24 个月 C: 乙方产品交付甲方后 36 个月 1、如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故障,属于质量原因的,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假如双方对故障原因存有争议。乙方应当尽力找出故障原因,与甲方共同分析解决故障的措施与办法。出现故障超过三个工作日未及时更换,每迟延一天乙方应支付货款总额 5%的罚款。少于七天以一周计算。2、如产品出现故障属于使用原因的,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所需费用双方协商解决。3、维修或更换产品的保质期自维修、更换完毕之日起重新计算。4...